7月9日,軍事、公安院校錄取將落下帷幕。根據規定,招生院校應當在本省錄取工作結束3日內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請報考軍校的考生注意查收。
7月7日至8日,提前批本科一志愿、調劑志愿錄取,招生院校范圍為:軍事、公安、航海類以及招收國防生的本科院校及專業,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的本科師范類專業,國際關系學院、外交學院、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等本科院校。今年,軍校和招收國防生的普通高校在我省共投放了2048個招生計劃,其中軍校1226名,國防生822名,均為本科生。今年共有7所公安院校在我省招生,本專科招生計劃總數為1119人。招生院校應當在本省錄取工作結束3日內,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錄取為國防生的考生經入校復審復查合格后,簽訂國防生協議,確定為國防生。復審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國防生資格,不作退學處理,原則上轉為該校同專業非國防生學生,或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做出相應安排。新生入學3個月內,由招生院校依據有關規定組織并完成新生政治復審和身體復查。因政治考核或身體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如符合普通高校錄取條件,本人可向省招考院提出申請,經省招考院商本省屬有關普通高校同意后,可安排改錄普通高校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