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日期為4月24日至27日
面試試題不向面試人員發放
每個問題回答時間單獨計時
考官和工作人員將簽署保密協議書
今天,省人事廳公布了2009年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實施辦法。面試考評組由主考官、考官、監督員、考場協調員、計時員、計分員及其他工作人員組成,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紀檢部門統一選調。參加結構化面試的應試人員面試時間不超過30分鐘,每個問題回答時間單獨計時,上一個試題的剩余時間不能用在下一個試題。面試日期為4月24日至27日。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為主,部分職位實行無領導小組討論的辦法。結構化面試試題為通用性試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面向社會招考和從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的面試工作同步進行。每個面試考評組設考官7人,其中,主考官1人,考官6人。考評組考官每半天輪換一次。主考官、考官所在面試考評組,于面試開始前采取抽簽方式確定,同一個招考職位不能在一個半天面試完畢的,考評組考官不輪換。面試考場設旁聽席,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在一定范圍內邀請社會人員和新聞媒體對面試過程進行現場監督。
面試試題不向面試人員發放,由主考官負責提問。面試以部門或職位為單位,按規定的比例人數進行。每個部門或職位的面試人員面試結束后,由考官根據答題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按面試評分標準獨立進行評判、打分。面試打分采取百分制計分法,按照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應試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每個場次面試工作結束后向面試人員集體宣布。參加無領導小組討論的應試人員面試時間為半天,分為獨立思考試題、闡明觀點和主要依據、自由交叉討論等三個階段。在規定的時間內,由主考官控制每個階段的時限和進度,直到討論結束,考生退場。
面試人員領取面試通知單時,用人部門應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并書面告知其面試紀律等相關注意事項。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在面試前3天仍未向用人部門提交有關資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并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面試開始后仍未到達的,視為自動棄權,取消面試資格,人員不再遞補。
4月24日至27日進行面試,具體時間安排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面試考官和工作人員將簽署保密協議書,凡與面試人員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須實行公務回避。對于面試工作過程中發生的違規、違紀行為,要及時予以查處。對違反面試工作紀律和有關規定的人員,要根據情節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