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此次申報的病種為《關于規范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有關問題的通知》(棗人社發〔2014〕84號)規定的27種疾病:
一類(11種):高血壓病Ⅱ期以上(含Ⅱ期)、心臟病合并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Ⅳ級)、飲食控制無效的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償期、腦血管疾病恢復期、活動性肺結核、皮膚病(銀屑病和濕疹)、慢性肺源性心臟病、類風濕性關節炎、甲狀腺功能亢進、甲狀腺功能減退癥;二類(6種):精神病維持治療期、慢性腎小球腎炎、腎病綜合征、慢性活動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先天性疾病和遺傳性疾病、紅斑狼瘡;三類(10種):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慢性腎功能不全尿毒癥期、再生障礙性貧血、白血病、血友病、腦性癱瘓、孤獨癥、精神發育遲滯(智障)、中樞神經協調障礙、器官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
二、此次申報材料收取日期截止到2015年11月15日。
三、擬定于11月下旬、12月初組織專家進行鑒定,到時將通過申報資料中提供的聯系方式進行通知,請申請人注意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