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計算機軟件和水平考試、招標師考試將于11月7日開始進行,提醒廣大考生如下:
一、根據全國人大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規定:
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從2015年11月1日起納入刑法處罰。
二、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國家將進行雷同檢測,凡考生答題結果被檢測為雷同的試卷,考生成績將無效。
三、我市對所有考場考試過程進行視頻監控錄像,并對違紀考生實施同步處理。
希望廣大考生認真備考,誠信參考,認真遵守考試紀律,共同營造公平誠信參考環境。
監督舉報電話:0632-3312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