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開展首屆棗莊市“十大大學生創業之星”、“十大返鄉農民工創業之星”評選活動的通知》(棗人社發〔2016〕41號)文件要求,為進一步鼓勵支持全市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等重點群體自主創業,全面推進“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和“農民工三項行動計劃”有序開展,創建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良好社會氛圍,決定于2016年9月-11月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首屆棗莊市“十大大學生創業之星”、“十大返鄉農民工創業之星”評選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一)“十大大學生創業之星”評選條件
1、 參評人選為近5年以來畢業且在我市進行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或市內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
2、以零起點自主創業的創業實體為主,帶動就業效果明顯,從事行業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
3、創業實體文明經營,就業管理規范,薪酬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4、遵紀守法,誠信經營,依法納稅,無不良記錄;
5、積極履行社會責任,關心社會公益事業。
(二)“十大返鄉農民工創業之星”評選條件
1、參評人選為近年來返鄉且在我市進行自主創業的農民工;
2、帶回或引進資金、技術、人才,創業實體穩定經營3年以上、年銷售收入連續三年實現穩定增長,從事行業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
3、創業實體文明經營,就業管理規范,薪酬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4、遵紀守法,誠信經營,依法納稅,無不良記錄;
5、積極履行社會責任,關心社會公益事業。
二、實施步驟
(一)發動階段(9月1日- 9月9日)
9月1日啟動棗莊市“十大大學生創業之星”、“十大返鄉農民工創業之星”評選活動,在棗莊日報、棗莊晚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棗莊就業網廣泛宣傳,面向全社會公布評選通知,吸引更多優秀創業者積極報名參與。
(二)推選報名階段(9 月12日-9月30日)
從9月12日開始,申請人可到滕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名,在校大學生通過所在院校報名。經篩選初審合格并蓋章后報棗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評審公示階段(10月9日- 10月16日)
邀請有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入圍人員進行評選。根據專家評審結果,確定“十大大學生創業之星”、“ 十大返鄉農民工創業之星”。評選結果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市就業網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一經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不良信用記錄者和申報弄虛作假等情況,一律取消參評資格。
(四)表彰階段(10月17日-10月31日)
在棗莊市第三屆創業大賽決賽環節進行現場表彰,對“十大大學生創業之星”、“ 十大返鄉農民工創業之星”頒發榮譽證書,并給予每人1萬元一次性現金獎勵。
(五)宣傳階段(11月1日-11月30日)
從11月1日開始,通過報紙、網絡、電視等各類媒體,對“十大大學生創業之星”、“ 十大返鄉農民工創業之星”事跡進行展播宣傳。并推薦部分“十大大學生創業之星”、“ 十大返鄉農民工創業之星”到各區(市)、院校、創業大學、創業孵化基地進行巡回事跡報道,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良好社會氛圍。
請符合評選條件的創業者9月30日前將棗莊市“十大大學生創業之星”推薦審批表(附件1)、棗莊市“ 十大返鄉農民工創業之星”推薦審批表(附件2),個人典型事跡材料(3000字以內),并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用工花名冊、財務報表等材料復印件,報滕州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就業創業指導科,未按時間進度報送的取消參評資格。
聯 系 人:馮月紅
聯系電話:5512010
電子郵箱:tz5512010@163.com
附件:推薦審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