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接續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關系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通告
發布時間:2016-12-29 來源:人社局 作者: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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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參保人員: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現就接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根據棗政發[2006]72號文件規定以靈活就業人員及個體工商戶身份已經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中斷繳費的,請于2017年5月31日之前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接續,補繳歷年欠費。逾期不繳,自2017年6月1日起補繳歷年欠費的,將按照魯人社發[2015]29號文規定,均以補繳時執行的上年度全省在崗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補繳,請參保人員相互轉告,外出人員,請其親屬抓緊聯系告知,在規定時間內辦理。
二、以后每年度,請于年度內按規定及時繳費。
三、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請到當地法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見下表),請勿輕信他人,謹防上當受騙。鎮街人社所繳費地點及聯系電話。